施工缝是指由于设计要求或施工要求,混凝土浇筑前后形成的接缝,施工缝不是真正的“缝”,它只是先浇混凝土和后浇混凝土之间的一个结合面,称为施工缝。
施工缝的位置应设置在结构剪力较小且便于施工的位置,并应符合下列规定:柱、墙应预留水平缝,梁、板混凝土应一次浇筑,不留施工缝。
(1)施工缝应留在基础顶面、梁或吊车梁的支架下方、吊车梁上方和无梁楼板柱帽下方。
(2)与楼板连成一体的大截面梁,应在板底以下20mm ~ 30mm处留施工缝。当板下有横梁支撑时,应保留在横梁支撑的下部。
(3)对于单向板,施工缝应留在平行于板短边的任何位置。
(4)有主次梁的楼板应沿次梁方向浇筑,施工缝应留在次梁跨度的中间1/3处。
(5)墙上的施工缝应留置在门口过梁跨度的1/3以内,或留在纵横墙交接处。
(6)楼梯上的施工缝应留在踏步板的1/3处。楼梯混凝土应连续浇筑。如果是多层楼梯,上面一层是现浇楼板,没有浇筑,可以留施工缝;应保留在楼梯段的中间1/3处,但要注意结合面应与楼梯轴线斜垂直。(施工中争议的原因是旧规范规定楼梯施工缝必须留在中间1/3段,而传统施工是留在上下3步。当留置在楼梯中间时,理论上剪力相对较小,但施工时施工缝质量控制不好,二次支模时容易使已浇部分形成短时“悬臂”,不利于构件质量控制。
(7)池壁的施工缝应留在高出底面200mm ~ 500mm的直墙上。
双向受力楼板、大体积混凝土、拱、壳、仓库、设备基础、多层刚架等复杂结构,施工缝的位置应按设计要求进行设计。
处理要求
施工缝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,对于素混凝土结构,应在施工缝处埋设直径不小于16mm的连接钢筋。钢筋的埋深和外露长度不小于钢筋直径的30d,间距不大于20cm。当采用圆钢时,两端应设置半圆形标准弯钩,但当采用带肋钢筋时,不应设置弯钩。混凝土施工缝的处理还应符合下列要求:
1.当旧混凝土表面和外露钢筋(预埋件)暴露在冷空气中时,新老混凝土施工缝1.5m范围内的旧混凝土和长度1.0m范围内的外露钢筋(预埋件)应防寒防热。
2.当混凝土不需要加热养护,且在规定的养护期内不冻结时,对于不冻结的膨胀地基或旧混凝土表面,可直接浇筑混凝土。
3.当混凝土需要加热养护时,新浇混凝土与相邻硬化混凝土或岩土介质的温差不得大于15 ℃;与混凝土接触的基础表面温度不得低于2°C,混凝土养护开始时的温度应根据施工方案通过热工计算确定,但不得低于5°C,薄截面结构不得低于10°C。
4.已浇混凝土表面的水泥砂浆和松散层应凿毛,凿毛后露出新浇混凝土的面积不小于75%。凿毛时,混凝土强度应符合下列要求:
1)当采用人工剪毛时,不小于2.5MPa..
2)用风力发电机凿毛时,不小于10MPa。
5.经过凿毛处理的混凝土表面应用水冲洗干净,但不得有积水。浇筑新混凝土前,竖向施工缝宜在老混凝土表面刷一层水泥浆,水平施工缝宜在老混凝土表面刷一层灰砂比略小于混凝土水灰比的1: 2水泥砂浆,或一层厚约30cm的混凝土。其粗骨料应比新浇混凝土减少10%。
6.当施工缝倾斜时,应浇筑旧混凝土或凿成台阶。